計算樣本數量、總和、均值、中位數和眾數。
平均數容易受極端值影響,中位數與眾數提供不同角度。統計前應確認資料單位一致,重複觀測也會計入樣本數量。
計算總體和樣本方差與標準差。
彙總數值列的計數、總和、均值和範圍。
計算最小值、Q1、中位數、Q3 和最大值。
按分組列執行求和、平均值或計數。